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票貼刊文解讀規範領導幹部生活保障制度
   11日,中紀委監裝潢察部網站刊發全會《決定》解讀:《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》一文。
  文章指出,要統籌領導幹部生活標準待遇,對幹部住房、配車、警衛、福利待遇等作出統一要求。要適貸款時開展對領導幹部住房、辦公用房、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,對違規多占超配的,一律清退。
  反腐專家表示,室內設計從生活工作保障待遇方面規範領導幹部,是中央在反腐方面的新舉措,也是一種對官員的反特權。
  待遇明確
  離退休待遇 該有巢氏房屋砍的就砍
  文章指出,要結合落實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,著力消除領導幹部特權思想和作風。通過開展專項治理,逐步消除領導幹部職務消費過高、享受待遇過多過高、利用職權為親屬或身邊人員謀利、凌駕於法律制度和組織之上等特權作風。
  文章指出,統籌制定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標準,包括離職退休後待遇標準。規範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,當務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,抓緊制定出台領導幹部辦公用房、住房、配車、秘書配備、警衛、公務接待、福利、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,以確定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能夠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種程度的待遇,切實做到有章可循、有規可依。同時,對領導幹部離職退休後,哪些待遇可以繼續享受,哪些待遇不應當繼續保留,也要進行明確規範。
  待遇保障
  領導待遇經費 列入財政預算
  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住房待遇標準和相關政策,不准多處占用住房。嚴格執行辦公用房配備使用標準,不准超標準配備和裝修辦公用房,領導幹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,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,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;領導幹部工作調動的,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,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;領導幹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,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。
  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專車、相對固定用車和機關工作用車配備、購置、使用的具體規定,不准違規超編製超標準配備公車,不准違規使用軍車、警車牌照和警燈、警笛等裝置,嚴禁公車私用。
  領導幹部調動,其所配專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必須留在原單位。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秘書配備規定,領導幹部要儘量親自處理有關工作事務,不得隨意配備秘書工作人員特別是配備專職秘書。
  要加強日常監督,對領導幹部住房、辦公用房、公車、公務接待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,將保障領導幹部待遇所需經費逐步列入財政預算,以預算改革推動領導幹部待遇標準的嚴格執行。
  清理措施
  違規多占超配一律清退
  文章指出,要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違反規定超標準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問題。規範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,還必須在嚴格問責上下工夫。對違反規定的要責令整改,對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並予以通報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,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。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幹部住房、辦公用房、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,對違規多占超配的,一律清退。
  ■解讀官邸制
  實行異地任職領導幹部“周轉房制度”
  文章還稱,探索實行官邸制等改革措施。官邸制的主要含義是,為高級幹部配置官邸,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級幹部任職期間一起居住;一旦該高級幹部離開崗位,該高級幹部和配偶子女均應及時騰退,由下一任高級幹部居住。
  與官邸制相配套的還有異地任(掛)職領導幹部“周轉房制度”,即為從異地交流任職且本地無住房的領導幹部配置公有的、不得由個人買賣的周轉房,領導幹部所住的周轉房離任時必須及時清退。文章最後指出,嚴肅查處領導幹部違反規定超標準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問題。
  ■專家分析
  官邸制可預防住房腐敗
 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任田禾認為,如果全面推行官邸制度,可能會引發很大的震動,因為中間存在很多利益問題。長遠來看,推行官邸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  一直主張實行官邸制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:“因在不同地區、部門任職,當前出現了一些官員占有多套住房現象,實行官邸制可以抑制國有資產流失和預防住房腐敗。”
  汪玉凱也是“中國特色官邸制研究”課題的負責人。汪玉凱的建議方案是將官邸制範圍限制在四類人群,包括國家層面領導、省市層面領導、市縣層面領導,以及異地交流的領導崗位。
 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曾對媒體分析,這些年,公車改革總是推不下去,直接的動因是官本位文化作祟,公車的使用者認為公車是一種身份和待遇的象徵。而隨著“三公經費”公開的大幕開啟,各地公車費用也陸續浮出水面,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了群眾的監督,這為公車改革打下基礎。
  (中紀委網站、法制晚報)
  (原標題:領導幹部多占超配車房 一律清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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